| 机构设置 |
| 工作职责 |
| 规章制度 |
| 网络安全及管理制度 |
| 工作职责 |
合作办学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校企合作、产教融合的教辅部门,也是学校对外合作交流的窗口部门,主要的工作职责有: 1.负责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。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、成果管理、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等工作; 2.统筹管理学校各类合作办学项目,制定合作办学的相关制度; 3.负责建立动态的校企合作管理平台,做好产学合作教育基地、企业专业兼职教授和校企合作项目建设、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和考核、检查履约实施情况等工作; 4.组织和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发合作项目,并负责合作项目手续审批及签订工作; 5.负责审定二级学院订单(冠名)班培养协议,并监督落实; 6.推动校企合作规范化建设,加强对办学全过程的监管与考核; 7.负责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做好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工作; 8.合作办学理事会与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及服务; 9.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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